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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利安·巴恩斯:我的书痴人生

来源:准风月(微信公众号) | 朱利安·巴恩斯 文 baiya 译  2018年06月06日10:42

我活在书里,为书而活,以书为生,与书共存。近些年,我有幸能够靠书糊口。藉由书籍,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之外还存有其他世界,第一次想象成为另一个人可能会是什么样子,第一次经历作家的声音进入读者脑海时所产生的紧密关系。也许,我是幸运的,在我生命的头十年里,尚不存在来自电视的竞争;而当家里终于有了一台,它也受到我父母的严格控管。我的父母都是教师,因而敬惜书本及其内蕴的东西。我们不去教堂,而是去图书馆。

我的外祖父母也是教师。外祖父有套邮购的狄更斯,还有部约三十卷的红皮小开本《纳尔逊百科全书》(Nelson's Cyclopaedia)。我父母有更为上乘和更多样化的书籍,而且,在晚年,他们成了弗里欧书社(Folio Society)的会员。在成长过程中,我猜想所有家屋都置了书籍,我以为那再正常不过。而这也很正常:书籍可用于学校学习,可传递和核验信息,也可在节假日期间娱心乐智,它们因自身的有用性而受到重视。我父亲收藏了“《泰晤士报》第四社论”(Times Fourth Leaders);母亲可能喜欢一位叫南希·米特福德(Nancy Mitford)的作家。他们书架上还存有父亲1921—1925年在伊尔克斯顿郡学校获“综合精熟奖”或“综合卓越奖”而得的奖品,那是些皮革装订的书:《英国散文萃编》(The Pageant of EnglishProse),戈德史密斯(Goldsmith)的《诗集》(Poetical Works),凯瑞(Cary)的《但丁》(Dante),利顿(Lytton)的《最后一位男爵》(Last of the Barons),查尔斯·雷德(Charles Reade)的《修院与炉边》(The Cloister and the Hearth)。

但这些著作都没能激发起孩童时我的兴趣。在性意识萌生的年纪,我第一次着手探索父母的(以及外祖父母和哥哥的)书架。外祖父的书房不难捉摸,除了约翰·马斯特斯(John Masters)《宝华尼车站》(Bhowani Junction)的一两个场景;我父母有威廉·奥尔彭(William Orpen)的带若干重要黑白插图的《艺术史》(History of Art);而我哥哥拥有一本佩特罗尼乌斯(Petronius)的《萨蒂利孔》(Satyricon),这本书是那会儿家庭书架上最抢手的。罗马人肯定过着一种比我在米德尔塞克斯郡诺思伍德地区所目睹过的生活还要放纵的生活。宴会、女奴、狂欢,诸如此类。我好奇哥哥是否注意到他的《萨蒂利孔》没过多久就有些脱页了。愚蠢的是,我以为他所有的古代典籍都有类似的情色内容。在乏味地读了很久赫西俄德(Hesiod)之后,我才断定情况并非如此。

本地商业街上有家我们称之为“书店”的商铺。实际上,它是个饰品店加文具店,带个楼下房间,大约一半用于陈列图书。其中一些书颇受人敬惜,包括“企鹅经典丛书”(Penguin classics),以及企鹅、潘(Pan)旗下的虚构作品。某种程度上,我那时以为这些就是世间全部的书了。我的意思是,我知道公共图书馆里还有不同的书,而学校里也有书,它们又是不同的;但就更为宽泛的书籍世界而言,我以为,这个小小的样本具有某种代表性。间或,在别的市郊或市镇,我们会去一家“真正的”书店,通常都是WH Smith的分店。

只有获得了学校奖励(我曾在伦敦市念书,之后,又在紧邻黑衣修士桥的维多利亚堤岸就读),你的书源才可能变丰富。获奖者可以挑选自己想要的书,当然通常都要受父母监督。然而,从某种角度看,这又是一次窄化而非宽化的演练。你只能在南岸办公大楼一个陈列室(这地方有点神秘,但功能齐备)可供选择的书里进行挑选。我后来才发现它是WH Smith的另一部分。这里的书有分量、有价值,是那种被推崇而非永不会被阅读的类型。学校给你的奖励具有特别的价值,你选了本达到奖励额度的书,然后它从你视线里消失,再次出现是在市长大人出席的颁奖日,盛装打扮的伦敦市长亲手将它交给你。这时,书的前衬页上粘了张描述你成就的贴页,而布封上压印了烫金的校徽。我几乎记不得在父母指导下我都乖乖挑选了什么。但1963年我赢得了莫蒂默英语奖,那年我十七岁,我一定独自去了那个一本正经的贮藏所,在那儿我找到了(这是谁的疏忽?)一部《尤利西斯》(Ulysses)。我仍旧记得,市长大人戴着防护手套把这部臭名昭著的肮脏小说递给我时,他不悦的脸。

至此,我开始认识到,书超越于功利、信源、教诲、愉悦或娱乐。首先是拥有的兴奋和意义。拥有某本你自己选的书就是界定你自己。而这种自我界定必须在物理层面得到保护。所以我会用透明的法布伦(Fablon)包我特别喜欢的书(必定是买得起的平装本)。不过,首先,我会以新近习得的斜体书法在内封边上写下我的名字,用蓝色墨水书写,再用红色墨水加下划线。然后,裁切法布伦,将其封套,这样一来还可保护标示所有权的签名。其中一些书,比如大卫·马加沙克(David Magarshack)的企鹅版俄罗斯经典译本,至今仍搁在我书架上。

自我界定是一种魔力。接着,我被慢慢引向另一种类型的书:旧的、二手的、非新书那类。我记得奥登(Auden)的一行诗,其初版保存在一位邻居的玻璃书柜里。此人是位男性,而且,他其实几十年前就结识了奥登,甚至还跟奥登一起玩过板球。这些事实在我看来令人惊讶。我从未见过作家,也不认识任何结识作家的人。我可能在电台里听说过一两位,在电视上看到过一两位,也就是在那档叫“面对面”(Face to Face)的采访约翰·弗里曼(John Freeman)的节目中。但我们家与文学最接近的联系却是这样子的:我父亲曾在诺丁汉大学读现代语言,教授是欧内斯特·威克利(Ernest Weekley),他妻子跟D. H. 劳伦斯(D. H. Lawrence)跑了。哦,我母亲曾在伯明翰车站的月台上见过奥利维亚·曼宁(Olivia Manning)的丈夫R. D. 史密斯(R. D. Smith)。然而,有人曾结识这个国家最著名的诗人之一,还拥有诗人作品的初版。此外,这些书还以其诞生之初的形态含纳了奥登无声的回响。我敏锐地感受到了这种魔力,而且也想拥有一些。所以,我从学生时代起,就不只是书籍使用者,还是书籍收藏者,而且我发现书店并非都部归WH Smith所有。

接下来的十年左右(1960年代末到1970年代末),我成了一个不知疲倦的书籍猎人,驾驶我的莫里斯旅行者(Morris Traveller)去英格兰的集镇和大教堂城市,载回以远超阅读速度的速度购买的书。那时候,大多数具相当规模的市镇至少有一家大型而悠久的二手书店,常常可在大教堂或城市教堂的阴影中寻见。就像我记得的那样,通常你可以就在外面停车,想停多久就停多久。无一例外,这些店铺都是独立经营的(有时店前会选放一些新书),在其间,我立时感受到家的氛围。打一开始,这气氛就如此不同。这里的书看起来很受重视,并成为延续性文化的一部分。

至此,相较于新书,我可能更中意二手书。在美国,二手书被轻描淡写地称为“先前拥有的”(previously owned)。但所有权的这种延续恰是其魅力的一部分。一本书向一个又一个人、一代又一代人解释这个世界;不同的手举起过同一本书,从中汲取的智慧,有时相同,有时不同。旧书显露了自己的年纪,它们有狐斑,就像老年人有肝斑。它们也很好闻,即使在散发出卷烟和(偶尔)雪茄的臭气时。许多旧书里可能会冒出些气味刺鼻的过了时效期的东西,比如旧时出版商的公告,以及旧书签(通常来自保险公司或日光牌肥皂)。

因此,我会开车去索尔兹伯里、彼得斯菲尔德、艾尔斯伯里、绍斯波特、切尔滕纳姆、吉尔福德,进入后面的房间,只要可能,便锁上库房和贮藏室的门。在悉心陈列精美装帧之书的地方,或在非常清楚库存中每本书之价值的地方,我并不怎么自在。我更欣赏一家店的民主性混乱(democratic clutter),其库存大致有序,而且可以讨价还价。那些日子里,即使在出售新书的店内,也不存在现代中央管理部门强制实行的极速库存周转。如今,一本新的精装小说的平均在架期(假定它可以第一时间上架)是四个月。然后,书会被搁置在架上,直到有人买走;或者,它们可能不情不愿地被放到特价销售区;抑或,被送至二手书部门,它们可能会在那里连续待上好几年。那本你买不起的,或者不确定真正想要的书,第二年你再回去看,它往往还在那儿。二手书店也过气作家上了一课。查尔斯·摩根(Charles Morgan)、休·沃尔波尔(Hugh Walpole)、多恩福德·耶茨(Dornford Yates)、利顿勋爵、亨利·伍德夫人(Mrs Henry Wood)——他们的书会在那儿待上很久,等着风尚再次轮转。但转向很少发生。

我饥渴地购书。回头看,我认识到这种饥渴其实是一种匮乏状态(neediness):好吧,藏书癖(bibliomania)是种已知的病症。购书肯定花掉了我半数以上的可支配收入。我购置了我最敬佩的作家的初版书:沃(Waugh)、格林(Greene)、赫胥黎(Huxley)、达雷尔(Durrell)、贝蒂曼(Betjeman)。我还入手了维多利亚时代诗人们(比如丁尼生[Tennyson]和布朗宁[Browning])的初版书,但我都未读过,只因它们看起来十分便宜。现在,我在我喜爱的书、我认为自己会喜爱的书、我希望自己会喜爱的书和我不喜爱的书之间进行了区分,但我认为未来时日里自己将难以辨别这条分界线。

我收藏了“帝企鹅丛书”(King Penguins)、“巴兹福特乡野书系”(Batsford books on the countryside)和1940、50年代柯林斯(Collins)出品的丛书“图说不列颠”(Britain in Pictures)。我买了由拉鲁斯(Larousse)出版的诗歌小册子和皮革装帧的法国百科全书;漫画书和维多利亚时代的纪念品;过时的词典和从康希尔(Cornhill)到斯特兰德(Strand)合订本杂志。我买了一本《感觉!》(Sensation!),也就是沃《勺子》(Scoop)的比利时初版。我甚至编制了一个叫“古怪书集”(Odd Books)的类目,用以甄别我所购那些奇奇怪怪的书,例如,罗伯特·巴登-鲍威尔爵士(Sir Robert Baden-Powell)的《猪扒或猎猪》(Pig-Sticking or Hog-Hunting),庞巴迪·比利·韦尔斯(Bombadier Billy Wells)的《物理能量》(Physical Energy),《绮洛手相指南》(Cheiro's Guide to the Hand),以及“伊索尔德”(Isolde)的《轻松学会踢踏舞》(Tap-Dancing Made Easy)。这些书都还在我书架上,只是绝少翻阅。我还买了些无论在当时还是回想起来时都不知为何要买的书,比如安东尼·伊登爵士(Sir Anthony Eden)的三卷本回忆录(初版,带护封,其前主人肯定未曾翻阅)。这其中的意义何在?

我的情况变得更严重了,因为,实际上,用生意行话来说,我就是个求全主义者(completist)。所以,比如说,因为我很欣赏萧(Shaw,我见过面)的少数几部剧作,最终我买了一堆他的作品(甚至包括他鲜为人知的关于素食主义的小册子),码起来得有好几英尺高。由于萧如此受欢迎,其著作的印量相当大,所以我从来没为这批藏书中的任何一种花费过多。但这也意味着,三十年后,当我对萧的说教和造作的机智不再那么热衷时,我决定卖掉这些书,很明显,亏了。

偶尔,会有激动人心的发现。在艾尔斯伯里F Weatherhead & Son的后库房里,我找到了拜伦(Byron)《唐璜》(Don Juan)前两个诗章的合集,出版于1819年,未署作者名。这是本罕见的初版书,蓝布装帧,花了我12/6d(或62.5p)。我想假装(正如我偶尔习惯的那样)是我的拜伦文献学专业知识使我发现了它。但这样做是对书封内书商所作的完整铅笔笔记(“第一、二诗章于1894年7月在伦敦出版,这册薄薄的四开本上未印作者或书商的名字”)的忽视。因此12/6d的价格不可能是一个疏忽。更可能的是,这表明此书已在架几十年。

然而,我经常会犯些严重的错误。例如,为何我会从索尔兹伯里的DM Beach购买首次连载《雾都孤儿》(Oliver Twist)的《本特利集刊》(Bentley's Miscellany)?这是个好主意,因为它们品相十分好,有精美的整页插图、封面和广告。这是个坏主意,因为其中一期(要么是最初一期,要么是最终一期)遗失了(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买得起)。这是个乐观的想法,因为我确信在自己的藏书生涯中,能够在某个时候找到遗失的部分。不用说,我从来没有这样做过。许多年,每每看着书架,这桩蠢行仍旧让我难以释怀。

后来,有那么几次,我意识到书籍和书籍收藏的世界并不完全如我所想象的那样。虽然我熟悉书籍伪造的著名案例,但我始终认为收藏家是诚实、直率的人(我过去一直认为园丁也是这类人)。接着,有一天,我发现自己在巴克斯郡的Lilies in Weedon——“只接受预约”——一座拥有三十五间客房的维多利亚式豪宅,里面塞满了书,参观一次几乎要用一天时间。在其初版区,我发现了寻觅多年的一本:伊夫林·沃(Evelyn Waugh)的《邪恶之躯》(Vile Bodies)。它缺少护封(这也正常,沃的书的早期买家很少保留书衣),但品相全新。而价格……低得惊人。然后我读了一小段用铅笔作的笔记,解释了为何价格如此低。那是布鲁姆斯伯里的出版商罗杰·森豪斯(Roger Senhouse,利顿·斯特雷奇[LyttonStrachey]的最后一个情人)的手书和签名。我记得它是这样写的:“这本二印留存在我书架上,放在初版所在的位置。”我深感震惊。很显然,这不是一时兴起的行为。罪犯(我猜测是男性,而非女性)一定是来到了森豪斯家里,把这本书藏到自己身上,然后控制了开关,那会儿房间里刚好没人。这人会是谁?我会禁不住采取这样的行动吗?(是的,我后来——被诱惑了,就是这样。)某天,有人会对我和我的藏书做那样的事吗?(据我所知不会。)

最近,我听说了这故事的另一个版本,视角有所不同。一位读者向一位相当有名的在世作者寄去了他的一本早期小说(首印不到一千册),请求签名,并附上返寄邮资。过了一段时间,这位读者收到了包裹,包含作者正式签名的小说——除了他留存的珍贵的初版,还寄来了此书的二印。

那时候,猎书需要高值里程、慢慢积累和频频受挫;副作用是一种趋势,当你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时,你会购买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来证明你的旅程没有被浪费。这种获取方式已不再可能,或者不再有意义。所有那些古老、散漫、位置好的店铺都没了。罗伊·哈利·刘易斯(Roy Harley Lewis)在《给览书者的二手书和古旧书书店指南》(The Book-Browser's Guide to Secondhand and Antiquarian Bookshops,第二版,1982)中谈及索尔兹伯里的DM Beach时说:“网站上有很多书店非常有价值,店主可以通过在家销售和工作来实现一笔小财富……虽然威尔特郡的房地产价格无法与(比如说)伦敦相比,但这个位于商业街的绝佳拐角对任何书店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开销。”Beach于1999年关门;Weatherhead(它有自家印制的纸袋)于1998年停业;Lilies(店里满是出人意料的展品,如约翰·考珀·波伊斯[JohnCowper Powys]的死亡面具和“属于将引擎安在雪莱溺毙之船上的人的时钟”)也不复存在了。规则似乎是越大、越普遍,就越脆弱。

书籍收藏也完全被互联网改变了。我大致用了十二年时间才找到《邪恶之躯》的初版,花费约25英镑。现如今,abebooks.co.uk每三十秒发布二十四款各种品相和价格的初版书(其中最贵的当属沃的书,就是那款带护封的珍本,价格从15 000美元到28 000美元不等)。伟大的英国小说家佩内洛普·菲茨杰拉德(Penelope Fitzgerald)去世时,我决定以购买她最后四部小说的初版(带护封)的形式来向她致敬,这四部小说确立了她的伟大性。这一切所花费的时间比现在去靠近Beach书店过往所在地的地方找个停车位所花费的还要少。虽然我可以继续谈论“浪漫”和“发现的偶然性”(是的,浪漫),然而旧体系既无时效、也不划算。

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后,我的藏书家身份(或许只能算是个书迷)就弱化了一点。也许,在某种潜意识层面,我作出了这样的决定:因为我现在出品了自己的初版书,所以我对其他人的初版书的需求就少了一些。我甚至开始售书,曾经这看起来不可思议。但并不是说这会减慢我购书的速度,依旧,我买书比读书快。然而,我依然感觉这完全是正常的。想想看,在余生里,你身边的书只有你有时间阅读的书那么多,这该会有多奇怪。我仍然非常依恋实体书和实体书店。

实体书和实体书店目前所承受的压力巨大。我最新的一部小说,在书店里买要花12.99英镑,如果在网上买,只花大约一半的钱(还包邮),而下载Kindle版仅需4.79英镑。经济问题似乎无可辩驳。但幸运的是,经济问题从来没有完全抑制住阅读或购书。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对纸质书的未来感到悲观:

在那个不可思议的未来,

我已死,那时谁还读书?印刷的书页

只是五百年的短暂奇迹……

我更乐观,无论是关于阅读,还是关于书。未来,正如过去一样,总会存在非读者、坏读者、懒读者。阅读是多数人掌握的技巧、少数人精通的艺术。然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缺场的作者和陶醉的、在场的读者之间精确、复杂、微妙的交流。我也不认为电子阅读器会完全取代实体书,即使它的确已如此数字化。你手上每本书感觉起来和看起来都不同,但下载的每本Kindle版电子书感觉起来和看起来都完全一样(虽然,也许电子阅读器有天会含纳一个“嗅觉”功能,点选该功能,可使你的电子版狄更斯小说突然散发纸张受潮、狐斑和尼古丁的臭气)。

书必将存活下去,书店亦然。书必将变得更值得拥有:并非奢侈品,但设计精心,吸引人,使我们想要拿起它们,购买它们,将它们作为礼物,保存它们,考虑重读它们,晚年仍记得这是我们第一次遇逢其内在的那个版本。我对新技术没有任何卢德派分子式的(luddite)偏见,只是,书看起来好像含纳的是知识(knowledge),而电子阅读器看起来好像含纳的是信息(information)。我父亲的学校奖品现今在我书架上,距他第一次赢得奖品已有九十年了。我宁愿用这种形式、而不是在网上读戈德史密斯的诗。

美国作家、业余藏书家洛根·皮尔索尔·史密斯(Logan Pearsall Smith)曾说过:“有些人认为生活是事物,但我更喜欢阅读。”初次碰到这句话时,我觉得它很诙谐,但现在我发现它——跟许多其他的格言一样——只是个油滑的谎言。生活和阅读并非分离开来的活动。这种区分是错误的(正如叶芝想象在“生活美满和工作完善”之间作出选择一样)。当你读一本好书时,你不会逃避生活,而是更深入地探索它。表面上可能有逃避之嫌——进入不同的国家、习俗、言语模式——但你实质上在做的是进一步理解生活的微妙、悖论、欢乐、痛苦和真理。阅读和生活并不分离,而是共生。对于想象力发现和自我发现这一严肃的任务,世间存有一个象征物,且仍是一个完美的象征物:纸质书。